关于《北川老县城堤防“8.15”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》的公示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、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》、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》、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现将《北川老县城堤防“8.15”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》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若有问题或意见,可向相关单位反映。
5·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
电话: 13708121707
绵阳市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
电话: 15281485510
附件:《北川老县城堤防“8.15”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》
北川县老县城段堤防整治工程水保方案报告表 (报批稿).pdf
5·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
2022年2月10日